早報訊去年5月初以來,原遼寧省鐵嶺市副市長、鐵嶺市公安局長谷鳳杰遭遼寧省委、省紀委“雙規(guī)”的消息在網絡上不斷流傳。
近日,有網帖更進一步稱,今年1月31日,谷鳳杰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沈陽市于洪區(q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鐵嶺市公安局政治部宣傳科相關負責人昨天向記者證實,谷鳳杰是去年5月被“雙規(guī)”的,“但具體哪一天記不清了”。鐵嶺市新聞辦相關工作人員也向早報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據《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