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沿河城市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結果的通知
各投標人:
經沿河城市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投標監(jiān)督小組調查,該項目第一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第二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無項目經理B證、無安全員C證。故該項目第一、二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無效。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55條規(guī)定,決定對2013年11月11日沿河城市棚戶區(qū)改造項目房屋拆除工程的招標結果作為廢標處理,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特此通知。
招標人:張家界市永定區(qū)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張家界百誠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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