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湖南省衡陽市公安局29日向記者通報,該局28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一名以“記者”身份在網上形成一定知名度的網絡造謠者。
炮制“地稅副局長23萬天價分手費”
衡陽市公安局辦案民警稱,犯罪嫌疑人格祺偉(男,1984年生,無業(yè))持現(xiàn)代消費導報證件,打著多家媒體、網站“特約記者”的旗號,炮制多篇捏造事實、攻擊政府部門的網帖,如“衡陽市石鼓區(qū)請200余黑社會暴力拆遷”“中南大學湘雅醫(yī)院已黑社會化,出動大批保安和黑幫對患者家屬進行圍毆”“衡陽地稅副局長23萬天價分手費”等。
辦案民警表示,格祺偉在騰訊微博的實名認證為“新聞記者”,聽眾接近50萬。他炮制各類網帖一方面吸引網民關注,提升其自身影響力;另一方面借機敲詐勒索新聞當事人。
查獲敲詐所用報銷發(fā)票近200萬
辦案民警稱,格祺偉主要通過找當事人報銷廣告費的形式進行敲詐。他曾在發(fā)出1篇關于衡陽雁峰區(qū)某副局長的負面報道前,向這名副局長提出20萬費用要求。另有人向警方舉報,格祺偉以掌握祁東縣某局有“違規(guī)辦事”線索為要挾,非法獲利3000元。通過搜查其住處,公安部門已獲取其在各個部門敲詐所用的報銷發(fā)票近200萬元,另查獲大量名貴香煙、各類假冒證件及竊聽器材。
■ 相關新聞
周克華案造謠者被訓誡
據(jù)新華網報道 長沙警方29日晚通報,自今年長沙市公安局開展集中打擊整治網絡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涉周克華案發(fā)帖造謠者被警方依法予以訓誡。
通報稱,2013年初,網友“guangchenled”在網絡上發(fā)布虛假信息,稱“擊斃周克華現(xiàn)場死者為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一派出所段姓警官”,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長沙警方及時對此虛假信息進行了澄清,并對發(fā)帖人李某依法予以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