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新聞網(wǎng)6月1日訊 (通訊員 黃岳云 涂玲芳 陶濤)5月27日,慈利縣通津鋪鎮(zhèn)黎某英和堂兄黎某剛這對因借款糾紛對簿公堂的堂兄妹在承辦法官的全力調(diào)解下,兩人達成了和解,黎某英拿到了被堂兄黎某剛欠下許久的28萬元現(xiàn)金時,兩人也握手言和。
4月27日,黎某英拿著兩份借條來到法庭,想通過法院依法判決其堂兄黎某剛償還借款本金36萬元及利息。承辦此案的法官從黎某英的言談中獲知,她既有著追不回欠款的擔憂,又有不想與堂兄因此事對簿公堂而傷了兄妹情。在了解到黎某英的復雜心態(tài)后,希望通過調(diào)解來解決這對兄妹之間的欠款糾紛。
5月4日,法院應黎某英的申請依法對被告黎某某的房產(chǎn)予以查封,與此同時,承辦法官依舊對被告黎某剛不其厭煩的做思想工作,使其意識到了自身理虧行為。
5月12日,雙方當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黎某剛允諾當月給付30萬元,剩余6萬元一年內(nèi)付清。
隨著月底將至,被告黎某剛一方面努力籌錢,另一方面向承辦法官表達他的難處。承辦法官又對原告黎某從堂兄妹情誼的角度出發(f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調(diào)解,最終,黎某英作出了讓步,于是就出現(xiàn)文章開頭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