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新聞網(wǎng)1月22日訊 (通訊員 龍軍平 全玉炫)因從事的工作進入淡季,在張家界工作的鄭某因一時找不到事做便行兇搶劫路人,結(jié)果錢沒有搶得卻把自己送進了牢房。1月21日,永定公安分局作出決定,將涉嫌搶劫罪的鄭某向檢察機關(guān)提起批準逮捕。
鄭某,男,33歲,吉林省人。2012年10月來張家界市工作。因為進入淡季找不到事做,1月12日晚,既不愿回老家也不愿臨時找其他事做的鄭某身上僅剩下29元。由于缺錢花,鄭某便萌發(fā)了搶錢的念頭。1月13日清晨7時,鄭某來到官黎坪辦事處黃金塔居委會的居民點尋找對象伺機搶點錢。7時10分,鄭某在一個小巷子里將一名五十歲左右的婦女打暈后,搜查其口袋找錢,實施搶劫,但沒有搶到財物,于是尋找下一個目標。8時,鄭在另一條小巷里發(fā)現(xiàn)一名四十多歲的婦女。鄭便操起一塊磚頭砸其頭部,再次實施搶劫,不料遭到婦女強烈反抗和高聲呼救。正在周邊巡邏的官黎坪派出所民警全玉炫、趙卉及巡防隊員田倚誠、楊斌立即趕往現(xiàn)場將鄭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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