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新聞網6月2日訊(通訊員 李振銘 楊衡)近日,武陵源工商分局成功調處一起游客投訴:武陵源某珠寶購物店退還山西游客張先生購物款、珠寶郵寄費、郵寄保價費共計3.55萬元。
2013年3月,山西太原游客張先生在長沙參加了開心假期張家界3日散客團,25日在旅行社導游的帶領下到武陵源一珠寶店購物,期間張先生購買了三只碧玉戒指,四件金鑲玉掛件,價值3.5萬元?;丶液髲埾壬ㄟ^網絡查詢,懷疑所購買的的首飾并非真正的珍貴珠寶,遂向工商部門進行了投訴。
接到投訴后,武陵源工商分局12315巡查大隊執(zhí)法人員立即前往該珠寶店進行了調查,該店負責人承認游客張先生在其店內購買了價值3.5萬元的珠寶,并表示愿意配合工商部門調查,同時向該局交付了3.5萬元先行賠付保證金。
投訴處理過程中,該局執(zhí)法人員與投訴人張先生進行了20余次電話聯(lián)系,并將張先生郵寄的珠寶及該局在珠寶店抽取的樣品一起送到廣東省金銀珠寶檢測中心進行了送檢,檢測結果均為合格產品;同時,執(zhí)法人員在調查中也未發(fā)現(xiàn)珠寶店有欺詐消費者行為。但按張先生要求,該局執(zhí)法人員責成珠寶店退還張先生購物款購物款、珠寶郵寄費、郵寄保價費共計3.55萬元。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游客:貴金屬首飾出現(xiàn)含量或質量爭議,應到首飾質檢機構進行鑒定;購買黃金飾品要有正規(guī)的稅務發(fā)票,并標明飾品名稱、成色、重量,以便日后查詢,如有必要,可向工商12315進行申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