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在我還年輕,才會交友不慎,父母也需要照顧,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0后少女楊某,通過茶葉箱中夾藏的方式,乘坐飛機將330余克海洛因運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后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昨天上午,楊某因涉嫌運輸毒品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審。
證詞反復辯稱不知情
據(jù)檢方指控,楊某于2014年7月2日,乘坐航班將毒品海洛因338.4克從云南省德宏芒市運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后在T1航站樓出租車站被查獲,同時毒品也被當場起獲,檢方以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jù)起訴書顯示,1992年12月出生的楊某,案發(fā)時還未滿22歲。
昨天上午10時許,楊某由法警帶入法庭受審。楊某說,與張某相識有半年左右時間,自己不太清楚張某平時在何處生活。面對檢方的指控,楊某先稱對事實和罪名沒有意見,但當檢方出具其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時,楊某又否認,辯稱自己是第一次來北京,目的是旅游。夾藏毒品的茶葉箱是在出發(fā)前,張某托她去路邊茶葉攤取貨捎到北京來的,自己并不知道內(nèi)有毒品。而根據(jù)檢方出具楊某之前的供述,顯示在出發(fā)前張某曾提醒她說茶葉箱里有白色物品,不要沾水。同時檢方在調查后發(fā)現(xiàn),兩人溝通用的電話卡都是出發(fā)前剛剛啟用的,再結合本案其他疑點,檢方認為楊某對茶葉箱中夾藏毒品一事知情。
父親稱女兒智力有問題
庭審過程中,面對法院的提問,楊某先是沉默,或回答前后矛盾,隨后又稱身體不舒服。審判長因此決定休庭10分鐘。再次開庭后,楊某最終改口,稱運輸前對箱中藏有毒品一事知情,表示認罪。隨后法院宣布休庭,擇期進行宣判。
昨天楊某的家人也旁聽了此案。楊某的父親表示,從小孩子的智力“有些問題”。“平時在吃飯時突然就會笑起來,而且膽子特別小。”楊某父親說,在被抓前女兒在昆明打工好幾個月,其間一直沒回家,也從未向家人提過有張某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