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小型轎車,永定區(qū)男子侯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
7時40分許,當張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永康路依法攔停湘GH**29號小型轎車進行安全檢查時,該車駕駛?cè)撕钅碂o法提供駕駛證。后經(jīng)民警進一步排查,侯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侯某對此供認不諱。
公安機關決定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趙前進)